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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處香港,常常會得知兩岸三地體驗式培訓業的一些消息。好多自封講師的人根本沒有受過長期的、嚴格的訓練;只是向別人買了一些筆記、看過別人做過幾次課程,就貼上講師的標籤,到處賺錢。非但如此,有些還會因為自己的方便而改變課程內容。這真的是極不負責任、極危險的事情。課程裡學員來自五湖四海,對於我們做的每件事、說的每句話反應都不同;身為講師,要如何根據課程的範疇、做出適宜的應對、而讓學員有所收穫?這麼重要的使命,豈能三招兩式、花拳繡腿以待之?


15年來,我深信:如果一個人沒有在這一行蹲過幾年學習公司運作、沒有與學員/準學員課前課後有豐厚的應對根基、沒有資深師傅的引領及鞭策、沒有向許多不同資深講師學習、沒有收過大量的回應、挑戰、挑剔、沒有讀過該讀的書、沒有掃過廁所換過燈泡、沒有反覆推敲課程每個環節並細細斟酌它們的適宜性、沒有事務上操作的經驗(如放音樂燈光空調計時)、沒有在颱風地震等天災時處理過緊急安排事宜、無法引發城市職員願意相挺、沒有至少兩年時間每個月都浸淫在課程裡、沒有身體力行所有課程中的原則(私人生活沒有確實執行課程所倡導之承諾負責任表裡一致貢獻)、沒有在課外與課內同等的重視每一個人...... etc. etc., 都不足以成為一個夠格的講師。


當然也有人懷疑:為什麼要這麼辛苦?必要嗎? 當然有必要。道理很簡單: 願意接受並成功通過以上試煉表示此人真的對"人"有承諾,而不是為了自己可以帶著講師的頭銜倍受崇拜、或只是為了賺錢。一旦成為了講師,更要兢兢業業;絕不能因為已經有很多經驗,就不再用功求取新知、甚至與社會脫節。業界常聽見有講師趁職務之便,容許自己與學員有曖昧關係。也有些講師名利雙收之後,覺得自己向神一樣,自大自滿,忘記了最基本的對人和社會的尊重。所有這些都直接影響到學員、更讓整個行業蒙羞!幹這行本來就已經不容易;如果業內同行還不潔身自愛,又怎能令體驗式培訓這一行不再被人懷疑是邪教或傳銷、進而接受這是有效的學習與成長的方式呢?


講師是為了來服務學員、服務課程的工作人員團隊、服務當地聘請他的培訓公司、甚至服務社會的。只聽過幾個聖經故事的人不可以當牧師、只讀過別人的教課大綱的人不能當老師、只看過幾次ER(急診室的春天、仁心仁術)劇集的人不可以當醫生。而社會對於牧師、老師、醫生等行業都有高標準的道德要求。講師亦然!沒有術德兼修的人,不配擔起講師這個重任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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