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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然想起..
在進師大附中的那個唯一的改變一生的迎新晚會..
那個晚上..
看見一個充滿熱情的搖滾樂團在台上吶喊著..
是瑪莎..

血液直衝我的腦門, 身體起了化學變化..
從此..我愛上了音樂!!
我說..我為音樂而生!!

怪獸和阿信是我的吉他啟蒙老師..
石頭則是我的偶像..
高中的三年裡, 幹了許許多多音樂人該幹的轟轟烈烈的事..

我知道..我們想要全世界的人都聽見我們的音樂!!

畢業了..我的路開始和他們越來越遠
為了音樂離家出走..
幹過所有荒唐的事..
做過所有可以賺錢的工作..
對於音樂..卻一事無成
可是..在我的心中我知道
16歲的夢從來沒有離開過我

五月天紅了..
在168演唱會裡..
阿信說:我們做到了!!
而我呢? 我很感動卻又羨幕!!
他們, 一直是我往前的動力!!

接下來的四年中..
我不斷不斷的自我磨練..
從來..我不知道我也可以這麼堅持, 這麼執著..
願意放下所有的姿態, 甚至於身為人的尊嚴!!
16歲的夢..音樂的夢!!

2003年,是成果豐碩的一年..
我有很多的作品開始發表..
我知道..離我的夢想越來越近..

2004年,15屆金曲獎,
我製作的專輯...我得獎了
不敢相信這是真的..好像夢..卻又如此真實..

我只想說..
我的朋友們..
我從來沒有忘記我16歲的夢..

 我要全世界的人都聽見我的音樂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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